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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4月14日 16:51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论文答辩是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质量,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期教学计划总体安排,现将有关2017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相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各二级学院要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好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安排好答辩时间、地点,科学制定评分标准,规范填写答辩记录和评语等。本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在2017年6月1日前结束,各学院答辩工作计划要求于5月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实训科。

二、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指导教师要做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对毕业论文(设计)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指导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度计划,审阅实验(设计)方案;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指导学生搜集,查阅文献资料,研究方法以及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进行具体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导师签名;审阅论文初稿或检验设计(实验)结果,并提出修改或改进意见;把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和外文翻译等质量关。

为确保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严格执行指导教师与指导学生的比例控制在1:10以内。指导教师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论文(设计)选题和论文(设计)撰写等环节的指导工作。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检查和督促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着重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作风、学生的学风、各类过程性资料和工作进度等情况。

三、严格审定答辩资格。学生答辩前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对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格式等材料,具体要求见《天水师范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对于论文及相关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者推迟答辩。如发现有抄袭、下载痕迹,或几人成果的主要部分雷同者,一律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或成绩。

四、规范答辩过程。答辩过程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度,即指导教师不参与所指导学生的现场答辩工作。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应在答辩前三天送至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小组成员应在答辩前认真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准备答辩问题。答辩小组应填写完整的答辩记录,答辩记录中至少有3个以上问题的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给出具有针对性的评语。教务处将组织人员随机参与答辩,以抽查等方式深入到各答辩小组进行检查。

五、规范成绩评定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分别给出推荐成绩,指导教师根据论文(设计)选题、实验方案设计(调查方案设计)、实验(设计)结果(结论)的科学性、创新性等方面评定成绩等级,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和答辩情况给出推荐成绩等级,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给出最终成绩等级,成绩统一按照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见《天水师范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各二级学院也可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调整各部分的权重和制定具体详细的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成绩优秀率不超过总数的10%,良好率不超过总数的40%。

六、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答辩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选题科学,写作规范,较好地体现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重点推荐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实践创新性的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数量为答辩学生人数的3%,各学院优秀论文(设计)推荐材料于6月6日前报教务处实践实训科。

推荐材料包括:

1、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及电子稿(WORD格式)

2、《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3、如已发表的论文(设计)要求有相关杂志的封面信息及论文复印件,已采稿的论文要求有采稿通知复印件。

七、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工作。在二级学院答辩结束,论文成绩评定完成后,学校将按照专业随机抽取5%比例的毕业论文,委托“中国知网-PMLC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分析,论文中“文字复制比”超出40%(含40%)即被认为有严重抄袭行为,论文成绩视为不合格,指导教师不记指导工作量。学生必须重新撰写论文,新论文对比通过后,由二级学院审核并重新安排答辩,合格后方可毕业,二次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本年度9月份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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