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单项奖学金由学生本人依据《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要求向各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本着宁缺勿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审核结果在经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
3、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汇总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予以发放。
4、学生对奖学金的评定过程和结果具有知情权,有异议的学生可随时查询和监督。
5、《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修订版)、《单项奖学金账户信息表》、《天水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单项奖学金统计表》及相关证件或作品原件、复印件务必于2017年4月10日之前报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逾期不再申报。
6、相关表格在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