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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培育项目

予以经费资助的通知

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7:42    浏览:

各系、室: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培育优秀成果,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关于公布 2019 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天师院发〔2020〕14 号)文件要求,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 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培育项目予以经费资助。现将拟立项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9 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培育项目资助经费为 1万元/项。
   2.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要组织项目组成员分工协作按计划完成任务,为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
   3. 项目负责人须有效推进项目研究,确保在课程、专业建设、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示范性效果。
   4. 教务处和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统筹指导全校教学研究工作,对推进乏力、效果不明显的项目中止经费投入。
   5. 经费使用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和相关财务要求,并保证按期合规支付经费,对项目经费支付不力的项目将终止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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