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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10日 16:25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彰显学校人才培养成果,进一步培育优良学风,更好地宣传我校各类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学有榜样、追有方向、赶有目标,在全校形成向典型学习、与榜样同行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安排,党委宣传部拟在2017届毕业生中开展典型事迹宣传活动,请各学院深入发掘本学院优秀毕业生典型,认真组织并指导学生撰写个人事迹材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1.985、211院校研究生录取者;

2.各方面表现优秀、综合能力突出、已签订工作的个人;

3.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 ;

4.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5.考取专业性强、含金量高证书者。

二、文章结构及文稿要求

文章用第三人称行文,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介、事迹正文两部分。

1.个人简介:10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班级、政治面貌、职务、大学期间已获得的主要奖项、荣誉和人生格言,考研学生需另注明考研总分、录取学校和录取专业;

2.事迹正文:1000字以上,要求题目概括准确、精炼,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深刻感悟,可读性强;

3.请各学院组织文笔好的老师对毕业生撰写的材料进行修改;

4.随附高质量清晰生活照、学习照、活动照3张;

三、报送要求

1.各学院至少报送10篇,多者不限;

2.报送时间:截止2017年5月19号;

3.报送方式:每篇文章一个word文档,文件名注明姓名、班级和事迹类别,照片以姓名命名,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含汇总表)报送至行政楼4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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